修武县金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城市绿化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物业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房屋拆迁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机械设备租赁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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